防詐
有人說能「改成甲種」「多蓋幾層」?先停下來
地要賣了,聽到有人說「這塊我有辦法讓它值更多」,會心動很正常。尤其條文看不懂的時候,對方講得越篤定,越容易先把錢付出去。先對一下這幾種說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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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先付一筆費用,我幫你把丙種改成甲種」 → 使用地變更編定(編定:政府替非都市土地逐筆定下的使用地類別,例如甲種建築用地、農牧用地),要檢附文件「向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申請核准」。核准的是政府,沒有人能先替政府答應你。 出處: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28 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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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容積我有門路可以拉高,讓你多蓋好幾層」 → 第 9 條對這四種建築用地寫的是建蔽率、容積率「不得超過」的上限;同一條後面還寫著,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「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降」。有人說能蓋得比上限多,先請他拿出條號跟核准文件,拿不出來就先停。 出處: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9 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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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國土計畫一公告,你這塊就沒人要了,趁現在先賣給我」 → 這種話是在製造急迫感,要你當下就賣。公告日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,不是對方說了算:國土計畫法第 45 條寫的是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「十年內,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」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;依 2026 年 10 月查到的資料,還沒有公告。先查清楚再決定,不用被推著賣。 出處:國土計畫法第 45 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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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謄本不用看,我都幫你看過了」 → 這一頁的三格,都是從謄本上的「使用分區」「使用地類別」開始對。謄本你自己就能申請一份來看;對方說不出你這塊是哪一種,先停。怎麼看謄本,見本站〈謄本三秒判讀圖解〉。
有疑慮先撥 內政部警政署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
真的要委託別人處理變更,先把這幾件寫進合約
- 付款跟進度綁在一起:送件、核准,辦到哪一步,付多少。
- 沒辦成怎麼處理:退費條件先寫清楚。
- 「一定核准」「可以多蓋」只講口頭的不算:核准的是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,沒有人能先替政府答應;對方敢這樣講,合約就寫明沒核准怎麼退費(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28 條)。
- 權狀正本、印鑑章不交出去:合約寫明由誰保管。
避雷
避雷清單
- 只看「建地」兩個字就開價。謄本上寫的是「甲種建築用地」「丙種建築用地」這樣的全名,四種的建蔽率、容積率上限不全一樣。開價之前,先把謄本上那一格的字原封不動抄下來。出處: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9 條
- 使用分區、使用地類別那兩格是空白,或寫的是農牧用地。甲乙丙丁是非都市土地的使用地類別,由縣市政府照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編定。那兩格空白,先問地政單位:是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土地,還是未編定。在都市計畫範圍內的,原則上看都市計畫那一套,不是這一頁。寫的是農牧用地的,先看本站〈農地變更不是沒機會〉。出處: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
- 拿隔壁那塊的成交,直接套在自己身上。同一條路上的兩塊地,一塊是乙種、一塊是丙種,上限就不一樣,買方算出來的帳也可能不一樣。比之前,先問清楚那一塊是哪一種。出處: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9 條
- 把上限當成一定蓋得到。第 9 條的數字是上限,縣市政府可以再往下調;第 9 條第 4 項還寫著:「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土地使用計畫,其建蔽率及容積率低於第一項之規定者,依核定計畫管制之。」你那一區有沒有調降,要問土地所在縣市政府。出處: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9 條第 1、4 項
- 丙種只看數字,不看坡度。丙種建築用地「供森林區、山坡地保育區、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」,定義裡有兩種分區直接寫著「山坡地」。在山坡地或森林區內「開發建築用地」,要先做水土保持計畫,送主管機關核定(水土保持法第 12 條)。買方會另外看坡度跟水土保持,你也先問一次。出處: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;水土保持法第 12 條
- 地是建地,不代表接得上路。「建築基地與建築線應相連接」(建築線:建築基地要接上的那條線,依建築法第 48 條,原則上是已經公告道路的境界線);非都市土地臨接公路的,「應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指定(示)建築線」。地有沒有合法臨路,開價前先問縣市政府的建管單位。出處:建築法第 42 條、第 48 條;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第 11 條
要特別注意
要特別注意: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之後
先說結論:依 2026 年 10 月查到的規定,甲乙丙丁和這一頁引用的上限,都是現行的規則。國土功能分區圖(國土計畫上路後,重新劃分土地用途的那張圖)公告之後怎麼銜接,以主管機關屆時公告的規定為準。依據在這裡:
- 這一頁引用的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》,第 1 條寫明「本規則依區域計畫法(以下簡稱本法)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」。
- 依國土計畫法第 45 條(現行條文),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「十年內,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」,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;公告之日起,「區域計畫法停止適用」。
- 依 2026 年 10 月查到的資料,國土功能分區圖還沒有公告。
所以順序是這樣:現在要開價,照現行規則把三格對完;國土功能分區圖哪一天公告,看土地所在縣市政府的公告,不要拿別人口中的某一年當準(見上面防詐那段「國土計畫一公告」)。
以為與其實
你以為的,其實不是
謄本寫建地,四種都一樣
非都市土地的建築用地分甲、乙、丙、丁四種,第 9 條的上限不全一樣:甲種、乙種建蔽率 60%、容積率 240%;丙種 40%、120%;丁種 70%、300%。縣市可以再往下調。
出處: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9 條甲種跟乙種,上限差很多
丁種上限最高,每個買方都用得上
丁種的上限在四種裡最高,這是第 9 條寫的;但丁種的用途寫在定義裡:「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建築使用者」。上限最高,跟誰會來買是兩件事。
出處: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9 條;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土地坪數乘容積率,就是一定蓋得到的樓地板
以上是風險,以下是你開價要用的
風險都看過了,再來對三格
結論
先對那一格,再開價
同樣叫建地,會算帳的買方,有可能先看謄本上是哪一種,再拿土地坪數乘那一種的容積率上限。以第 9 條來看,丙種的容積率上限 120%,是甲種、乙種 240% 的一半。你照「建地」兩個字開價,他照那一格算帳,兩本帳就可能對不上;實際成交看個案與市場。
建地不只一種
先翻謄本那一格再開價
這一頁寫給誰:手上有非都市土地的建築用地、準備開價賣掉的地主。每一段都附條號,你自己查得到,開價之前你自己也能先對一次。
謄本三秒判讀圖解標示部、所有權部、他項權利部怎麼看,官方樣張逐欄標好了三格
開價前先對這三格
三格照順序對。第一格看謄本;第二格看條文,再問縣市有沒有調降;第三格問縣市政府的建管單位。
第 ① 格
謄本上的使用地類別:甲乙丙丁哪一種
- 看哪裡
- 土地登記謄本的標示部,「使用分區」和「使用地類別」在同一行,兩格一起看。例如「山坡地保育區」的「丙種建築用地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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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四種的定義(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原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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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甲種「供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」
- 乙種「供鄉村區內建築使用者」
- 丙種「供森林區、山坡地保育區、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」
- 丁種「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建築使用者」
- 對完怎麼記
- 把兩格的字照謄本原封不動抄下來,不要自己改寫成「建地」兩個字。帶去問地政單位、建管單位,對方比較好回答。
第 ② 格
那一種的法規上限:建蔽率、容積率
- 上限對照(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9 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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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地類別 建蔽率上限 容積率上限 甲種建築用地 60% 240% 乙種建築用地 60% 240% 丙種建築用地 40% 120% 丁種建築用地 70% 300% 建蔽率:房子蓋在地上的面積,最多佔基地面積的比例。容積率:各層樓地板加起來,最多是基地面積的幾倍。
- 買方怎麼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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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坪數×容積率=法規上限的容積樓地板
實際以縣市規定和建照審查為準。
- 縣市可以再降低
- 第 9 條後面還有一句:「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降」。經主管機關核定的土地使用計畫比較低的,依核定計畫。你那一區有沒有調降,問土地所在縣市政府。
第 ③ 格
建築線與出入口:地有沒有合法臨路
- 為什麼要問
- 上限再高,基地要接得上建築線才蓋得起來。建築法第 42 條:「建築基地與建築線應相連接」
- 非都市土地看這一條
- 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第 11 條:臨接公路的,「應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指定(示)建築線」;臨接其他道路、寬度在六公尺以下的,「應自道路中心線退讓三公尺以上建築」。沒有直接臨路、靠私設通路接出去的,同一條第 2 項有通路寬度的標準,一樣問建管單位。
- 去哪問
- 土地所在縣市政府的建管單位(主管建築機關)。帶著地號和地籍圖去問:臨接的這條路能不能指定建築線、出入口合不合法。
帶什麼:這筆地的土地登記謄本(看標示部)、地籍圖。
去哪:謄本那兩格看不懂或是空白,問土地所在縣市政府的地政單位;建蔽率、容積率有沒有調降,丙種的坡度與水土保持要先準備什麼,問土地所在縣市政府;建築線與出入口,問縣市政府的建管單位。
問這三題:
- 這筆地的使用分區、使用地類別是什麼?在不在都市計畫範圍內?
- 這一種建築用地,在本縣市的建蔽率、容積率有沒有調降?
- 臨接的路能不能指定建築線?出入口合不合法?
問這三題還不用花到錢。問完再開價,數字背後就有條號撐著。
開價前把三格對清楚,你算的帳和買方算的帳,有機會對在同一本上;有人一開口就砍一大截,你手上有條號可以講。
自查表
自查表
從上往下看,還沒弄清楚的勾起來;之後弄清楚一項,就把那一項的勾拿掉。這張表會記在你這台裝置上。
這份清單你可以直接截圖存下來,跑地政單位、建管單位那天照著問。
常見問題
開價前最常問的那幾題
甲種、乙種上限一樣,價格是不是也一樣?
價格要看個案和市場,這一頁先把法規那一半講清楚:兩種的法規上限一樣(管制規則第 9 條),位置不一樣(甲種在山坡地範圍外的農業區、乙種在鄉村區,施行細則第 13 條)。
丁種上限最高,是不是最值錢?
值多少要看個案和市場,這一頁先把法規那一半講清楚:丁種上限最高是管制規則第 9 條寫的;它的用途寫在定義裡,「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建築使用者」(施行細則第 13 條)。用途不同,會來看的買方也可能跟甲種、乙種不一樣。
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之後,是不是就沒有甲乙丙丁了?
國土計畫法第 45 條寫的是: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,「區域計畫法停止適用」。公告日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,依 2026 年 10 月查到的資料還沒有公告;現在開價,照現行規則對。公告之後怎麼銜接,以主管機關屆時公告的規定為準。
土地坪數乘容積率,就是能蓋的樓地板嗎?
乘出來的是法規上限的容積樓地板。縣市可以調降、核定計畫比較低的照核定計畫,基地還要接得上建築線;實際以縣市規定和建照審查為準。
丙種的容積率,真的只有甲種、乙種的一半?
以第 9 條的法規上限來看,丙種容積率 120%,甲種、乙種 240%,是一半;建蔽率丙種 40%,甲種、乙種 60%。這是上限的比較,縣市調降之後的數字要另外問。
謄本上寫的是農牧用地,這一頁有用嗎?
這一頁講的是四種建築用地。農牧用地想改用途,先看本站〈農地變更不是沒機會〉;地上本來就有編定前的老房子,看〈農地該如何變建地?〉。
出處
法源與出處
下面每一張都是官方網站的實際截圖,藍框標的就是這一頁引用的那幾句。手機上字太小的話,點一下圖片可以開原圖放大看。出處與擷取日期寫在每張圖下面,你可以自己開來對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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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1 條、第 9 條、第 28 條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D0060013
-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D0070031&flno=13
- 國土計畫法第 45 條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D0070230&flno=45
- 建築法第 42 條、第 48 條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D0070109
- 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第 11 條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D0070123&flno=11
- 水土保持法第 12 條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M0110001&flno=12
以上以政府公告為準,條文於 2026-10-14 重開原文逐字比對。條文裡的數字照原文抄,百分比是把「百分之六十」這類原文寫成數字。本頁沒有任何個案地價、稅費或核准結果的數字,這些都看個案與主管機關的審查。
一張謄本、四種建地、一串條號,看起來像又多了一疊功課。
但說真的,開價之前只要先問一件事。
我這塊
是哪一種
地是你的,價也是你定的。只是同樣叫建地,買方有可能先看那一格,再拿坪數乘那一種的上限。先把那一格對清楚,開出去的價比較站得住。買對是資產,買錯是壓力;賣地也一樣,開對價是底氣,開錯價就可能被人照那一格砍回去。
這一頁沒有替你估這塊地值多少,也沒有叫你什麼時候賣,只是把開價前要對的三格排好。
慢一點沒關係,先把那一格抄下來。希望你開價的那一天,數字背後每一個條號都站在你這邊。
這一頁能幫你把開價前要對的格子排好,但你這塊是哪一種、縣市有沒有調降、能不能指定建築線,都要回到個案的土地與文件去看。真的要開價之前,還是找律師、地政士或主管機關幫你看過一次,那一趟不會白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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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實際個案請洽律師、地政士或各該主管機關確認後再行動;建蔽率、容積率與建築線,以主管機關的規定與審查結果為準。
資料擷取日期 2026-10-14,法令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本頁不含任何特定土地、地號或開價資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