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家裡有都市計畫外土地的人

家裡那塊地,規則要換了
國土功能分區查詢三步驟

國土計畫法沒有取消,是分區圖的公告期限往後挪。這一頁把「怎麼查自己受不受影響」拆成三個今天就做得完的動作,連要帶什麼、跟櫃檯怎麼開口都寫給你。

資料查核日期 2026-08-23法令依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

你要的從來不是「把分區查清楚」。你要的是——有一天孩子問起這塊地,你答得出來。

先講最多人不知道的

你受不受影響

先講清楚,免得你白擔心一整晚。下面三條,看你是哪一條。

地在都市計畫區內,這一輪換的不是你

你的地照舊歸都市計畫法管,容積率、建蔽率、能蓋什麼,該怎樣還是怎樣。國土計畫法第 23 條第 2 項但書把都市計畫區的土地使用管制留在原來那套。

依據國土計畫法第 23 條第 2 項但書|查證日2026-08-23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D0070230

地在都市計畫外,公告那天起就換一套規則

山坡地、農地、鄉村區、森林區這些,現在歸區域計畫法管,將來歸國土功能分區管。公告分區圖的那一天,舊的那一套就從那天起停止適用——不是慢慢過渡,是那天起換。

依據國土計畫法第 45 條(區域計畫法停止適用)|查證日2026-08-23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D0070230

都內不等於永遠沒事,只是這一輪不動到你

誠實補一句:同法第 8 條規定都市計畫要遵循國土計畫,第 16 條規定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,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要按國土計畫的指導辦理擬訂或變更。所以正確的講法是——這一輪的分區換軌不直接動到你的管制,不是「永遠不會被影響」。

依據國土計畫法第 8 條、第 16 條|查證日2026-08-23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D0070230

怎麼一眼分辨自己是都內還是都外?答案在一份每張二十塊錢的紙上,看〈查詢三步驟〉的第 1 步。

先把三件事講清楚

三個誤會

國土計畫法已經取消了,不用理它 沒有取消。國土計畫法民國 105 年 5 月 1 日就施行了,一直在跑。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是「部分條文修正」,民國 114 年 1 月 20 日修正公布第 7、8、23、35、45 條共五條;其中真正動到時程的是第 45 條——國土功能分區圖從「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四年內公告」改成「十年內公告」,往後挪了六年。法沒有停,是圖的公告期限延了。
立法院|國土計畫法修正部分條文(第 11 屆第 2 會期第 15 次會議)
https://www.ly.gov.tw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33324&pid=248601
延到 2031,那還有五年多可以慢慢來 先更正一個數字:從今天算起是四年八個月,不是五年多。更要緊的是「怎麼上路」這件事很多人搞錯——第 45 條的原文是「於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十年內,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,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」。關鍵在「一併」兩個字:全國各縣市會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同一天一起公告,不是誰先誰後。上一輪就是這樣走的——應擬訂國土計畫的縣市,在民國 110 年 4 月 30 日同一天公告實施。所以該盯的是中央哪一天指定那個日期,那一天隨時可能落在民國 120 年之前。
全國法規資料庫|國土計畫法(民國 114 年 1 月 20 日修正公布)第 45 條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D0070230
分區圖都還沒公告,現在查也是白查 現在查得到的是草案,官方系統自己就標著「查詢結果僅供參考,仍以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公告內容為準」。但草案是你目前唯一看得到的東西——它讓你在規則定下來之前,先知道自己可能被劃到哪一區,也才有時間把該問的問完。先弄清楚狀況再決定要不要動,跟趕在公告前搶辦手續,是兩回事。
內政部國土管理署|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功能分區圖展示資訊查詢系統
https://nluz.nlma.gov.tw/ex3s/
記住這四個就好

四個數字

0 個縣市
到今天為止已正式公告的
你可以自己去確認:國土管理署系統的「內政部核定階段」那一欄,目前一個縣市都沒有。審議進度另算——民國 115 年 6 月 16 日審竣臺北市後,全國只剩桃園市尚未審竣。審竣不等於公告。
120.04.30
分區圖最遲公告日
算法:縣市國土計畫民國 110 年 4 月 30 日公告實施,依第 45 條加十年,就是民國 120 年 4 月 30 日,即西元 2031 年 4 月 30 日。從今天算起約四年八個月。
4 種+第幾類
你會查到的答案長這樣
四種分區是國土保育地區、海洋資源地區、農業發展地區、城鄉發展地區(第 3 條第 7 款)。每一種底下還會再分「第一類、第二類…」,所以答案通常長成「農業發展地區第三類」。
20 元/張
電腦列印謄本的規費
登記謄本、地價謄本、地籍圖謄本都是每張 20 元。一份謄本可能不只一張,所以帶一百塊零錢過去比較保險。

四個數字的依據:國土計畫法第 3、45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、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分區圖展示查詢系統各階段名單、各地政事務所謄本規費收費標準|查證日2026-08-23,系統名單狀態另於 2026-08-28 回查一次
https://nluz.nlma.gov.tw/ex3s/

這一段是整頁的重點

查詢三步驟

三步的順序不能顛倒:第 2 步的官方系統要用地號去查,而地號要從第 1 步的謄本上抄下來。

STEP 1

調謄本,先看清楚現在是什麼

很多人手上只有一張泛黃的權狀,甚至連權狀放哪都要找半天。那不代表你查不了——謄本在地政事務所隨時調得到,而且不限土地所在地那一間。

  • 要調的是「土地登記謄本」,另外加一張「地籍圖謄本」會更好懂。謄本分三類:
    • 第一類:完整資料,只有登記名義人本人 (就是權狀上寫名字的那個人) 或依法令得申請的人能調。
    • 第二類:任何人都能調,會遮掉自然人的出生日期、部分姓名與部分統一編號。查「都內還是都外」用這個就夠。
    • 第三類:登記名義人本人,或跟這塊地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人 (例如債權人) 才能調。
  • 拿到之後翻到標示部。謄本印出來分三段——標示部寫這塊地本身的資料(面積、地號、用途),所有權部寫誰的名字,他項權利部寫有沒有設定抵押。你只要看第一段。
  • 標示部只看兩欄:「使用分區」和「使用地類別」。使用分區是這一整區被規劃成什麼,使用地類別是你這一筆地被編定成什麼,兩欄要一起看。
  • 順手把完整地號抄下來(鄉鎮市區+段小段+地號)。第 2 步就是靠這串字查的。
土地登記第二類謄本官方樣張,紅框標出土地標示部、使用分區、使用地類別與土地所有權部四處位置 1 2 3 4
你要看的是這一格 ① 這行印著「土地標示部」,你要看的那一段從這裡開始。② 使用分區,這張寫「特定農業區」。③ 使用地類別,這張寫「農牧用地」。②③ 兩欄都有字=非都市土地,就是這次要換軌的那一塊。④ 再往下是「土地所有權部」,那段寫誰的名字,查分區用不到,可以先跳過。 官方樣張出處:高雄市政府地政局「土地謄本導讀」範例圖,畫面帶「測試使用」浮水印,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、管理者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,非私人資料。擷取日期 2026-08-28。
https://landp-ws.kcg.gov.tw/FS01/FilePath/18/relfile/279/175/84215a42-5592-48a4-ac02-46007caad89a.pdf
土地標示部特寫,紅框標出使用分區欄寫特定農業區、使用地類別欄寫農牧用地 1 2
放大之後,你要對的就是這兩欄 ① 使用分區。② 使用地類別。這張樣張兩欄都有字,所以它是非都市土地。順帶一提,這張右上角「登記原因」寫的是「補辦編定」——就是下面講到「尚未編定」時,補辦完之後謄本上會長的樣子。 官方樣張出處:高雄市政府地政局「土地謄本導讀」範例圖,畫面帶「測試使用」浮水印,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、管理者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,非私人資料。擷取日期 2026-08-28。
https://landp-ws.kcg.gov.tw/FS01/FilePath/18/relfile/279/175/84215a42-5592-48a4-ac02-46007caad89a.pdf
兩欄怎麼讀(有例外,別自己猜):
兩欄有記載(例如使用分區「一般農業區」、使用地類別「農牧用地」)=非都市土地,就是這次要換軌的那一塊——從現在的區域計畫法,換到國土計畫法那一套。
兩欄都是空白則有兩種可能:一種是都市土地,都市計畫發布後身分改依都市計畫認定,就不再登載在謄本上;另一種是非都市土地但尚未編定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。這兩種在謄本上長得一模一樣,光看謄本分不出來。遇到空白,當場請櫃檯幫你確認是哪一種,屬於未編定的還可以申請補辦編定。
明天早上的出門包
要帶
身分證正本、一百塊零錢。印章不用帶。
去哪
任何一間地政事務所都收件,不限土地所在地。地在樹林、鶯歌、三峽的,就近去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——新北市樹林區地政街 12 號,電話 02-2680-8001
時間
週一至週五 08:00 至 17:30,中午照常受理謄本。
填什麼
櫃檯的「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謄本申請書」,不會填就請櫃檯幫你。
站在櫃檯前,照著念這一段就好
「你好,我要申請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,還有地籍圖謄本,各一張。地在三峽,我不知道地段地號,只知道大概位置(或旁邊那間的門牌),麻煩你幫我查一下地號好嗎?」 拿到謄本之後,再問這一句:「麻煩你幫我看一下,這張謄本標示部的『使用分區』和『使用地類別』這兩欄,是空白的還是有寫字?如果是空白,是都市土地,還是非都市土地還沒編定?」
如果地還登記在過世的長輩名下,改念這一段
「你好,這塊地登記的名字是我父親(母親),他已經過世了,我是繼承人。第一件事,我想確認這塊地的繼承登記辦過了沒有,要怎麼查?第二件事,如果我要申請第一類謄本,還要補什麼文件?」 先講一句實在話:一塊地放三十年沒動過,最常見的原因就是繼承登記從來沒辦。這件事有法定期限,逾期會有罰鍰,比查分區還急。查分區用第二類謄本就夠,但繼承這一題請當場問清楚,或找地政士 (就是一般講的代書) 處理。

不知道地號怎麼辦

用內政部地政司的「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」,免費、不用登入,可以用門牌反查地號,也可以直接在地圖上點你那塊地。

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
https://easymap.moi.gov.tw/

誠實提醒:這個系統首頁目前掛著一則公告,說介接的圖資主機異常、定位查詢無法正常使用,正在排除中。查不動就別跟它耗,直接去地政事務所請櫃檯幫你查。

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首頁,紅框標出系統公告中定位查詢異常的那一則,以及入口一的位置 1 2
你要看的是這一格 ① 這則就是上面說的那則公告,官網自己寫「導致本系統無法正常定位查詢,已通告相關人員盡速排除中」——不是你操作錯。② 真的要用就點「入口一」,那是最新版、手機也能開。同一頁的公告還寫著圖資日期版本,你可以順手確認資料新不新。 畫面出處:內政部地政司「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」首頁,本站自行操作該公開查詢介面之螢幕擷取,未輸入任何地號或門牌。擷取日期 2026-08-28。該站footer標示「©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By 內政部地政司」,未針對網站畫面揭露開放授權條款。
https://easymap.moi.gov.tw/

線上申領這條路,先看你有沒有這些東西

「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」可以線上申領,但它不是點進去就能用:要有中華電信 HiNet 帳號或關貿網路帳號,非用戶要線上買點數卡;電子謄本每張 20 元、按月計收;申領服務時間是週一至週六 08:00 至 21:00。只有一支手機、沒有這些帳號的人,臨櫃反而最快。狀況特殊(例如繼承人要申請第一類)先打客服 0800-080-212 問清楚再上網,別白跑一趟網路。

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
https://ep.land.nat.gov.tw/
STEP 2

上官方系統,查未來會被劃進哪一區

這一步最多人卡住,因為以為要有專業背景才看得懂。其實它只要一個地號,跟查包裹寄到哪了差不多。麻煩的地方在於那個網站的第一頁不是查詢框,是一整面公告牆,很多人以為自己點錯連結。

  • 開系統,先把跳出來的「注意事項」視窗關掉。
  • 往下滑,會看到三個階段的分頁:公開展覽階段 / 報部審議階段 / 內政部核定階段
  • 底下有兩排縣市名單:【報部版】【公展版】。這是同一個縣市的兩張不同的圖,年份不一樣。要查最新的,點【報部版】那一排。
  • 會再跳一個「系統使用規範」視窗,按同意進入。
  • 右邊才會出現查詢面板,依序選/填:鄉鎮市區 → 段名 → 地號,按查詢。
  • 結果跳出來,第一件事是核對結果上的「地段」和「地號」跟你謄本上的字一不一樣。段名選單裡同名的選項可能出現不只一個,對不上就換另一個同名選項再查一次。這一步不核對,你看到的可能是隔壁那塊地。
國土功能分區圖展示資訊查詢系統一進站跳出的注意事項視窗,紅框標出右下角我知道了按鈕 1
你要按的是這一顆 一進站就會被這面「注意事項」蓋住,很多人以為點錯連結就關掉了。① 右下角「我知道了!」,按下去才會看到後面的東西。順帶一提,這面視窗第二段就是本頁〈地上有東西怎麼辦〉引用的那句「已取得區域計畫法同意的使用項目及使用強度都會予以確保」。 畫面出處:內政部國土管理署「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功能分區圖展示資訊查詢系統」,本站自行操作該公開查詢介面之螢幕擷取,未輸入任何真實地號。擷取日期 2026-08-28。該站頁尾標示「中華民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版權所有©copyright2026」,未揭露開放授權條款。
https://nluz.nlma.gov.tw/ex3s/
國土功能分區圖查詢系統首頁下半,紅框標出公開展覽階段報部審議階段內政部核定階段三個分頁、報部版縣市選單,以及內政部核定階段那一列 1 2 3
你要看的是這一格 ① 關掉注意事項、往下滑,三個階段的分頁在這裡:公開展覽階段、報部審議階段、內政部核定階段。② 右邊這行寫著「【報部版】請選擇縣市查詢國土功能分區圖展示平台」,要查最新的就從這一排點你的縣市。③ 想自己確認「到今天為止公告了幾個縣市」,點開這一列的「內政部核定階段」看名單。這張畫面的頁尾同時印著系統的最後更新日期,可以拿來對資料新不新。 畫面出處:內政部國土管理署「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功能分區圖展示資訊查詢系統」,本站自行操作該公開查詢介面之螢幕擷取,未輸入任何真實地號。擷取日期 2026-08-28。該站頁尾標示「中華民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版權所有©copyright2026」,未揭露開放授權條款。
https://nluz.nlma.gov.tw/ex3s/
點進縣市之後的地圖畫面,右上角國土功能分區查詢面板,紅框標出報部版標記、鄉鎮市區段名地號三個欄位與查詢按鈕 1 2 3
你要填的是這三格 ① 先確認左上角這個標記寫的是「報部版」,點錯排會查到舊的那張圖。② 查詢面板依序選/填:鄉鎮市區 → 段名 → 地號,地號那格就是你從謄本標示部抄下來的那串數字。③ 按「查詢」,結果會出現在同一個面板裡。本站示範畫面的地號欄刻意留空——真實地號屬於別人家的資料,我們不把它截圖放上網,你自己查的時候填自己的就好。 畫面出處:內政部國土管理署「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功能分區圖展示資訊查詢系統」,本站自行操作該公開查詢介面之螢幕擷取,未輸入任何真實地號。擷取日期 2026-08-28。該站頁尾標示「中華民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版權所有©copyright2026」,未揭露開放授權條款。
https://nluz.nlma.gov.tw/ex3s/

查出來的答案怎麼讀

  • 國土功能分區:這是答案。格式像「農業發展地區第三類」——前面是四大分區之一,後面的「第幾類」是這一區裡的細分,鬆緊不一樣。
  • 使用地:可能是空白的,空白是正常的,不代表查錯。
  • 這張表不會告訴你「所以我能蓋什麼」。要問到那一層,把這行結果抄下來,打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02-2960-3456 問。
誠實講:現在查到的還是草案,不是定案。兩個系統自己都標了「僅供參考」,意思是你可以拿來判斷,不能拿去當證明。要一張能用的正式文件,得向你那個縣市的政府或地政事務所申請。
國土功能分區圖展示資訊查詢系統
https://nluz.nlma.gov.tw/ex3s/
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(查現況分區)
https://luz.nlma.gov.tw/web/
STEP 3

有打算的,把時程往前排

這一步不是催你現在就去動那塊地。是先把「到底要不要動」這一題分清楚——很多人卡了三十年,卡的其實就是這一題。

  • 沒有開發、變更、分割、興建打算的:把前兩步的結果拍照存起來,設一個提醒,盯著正式公告。放著也是一種決定;但要是弄清楚狀況之後才決定放著,那才叫做決定。
  • 有打算的:現在就去確認三件事——現行編定 (謄本「使用地類別」那一欄寫的用途,決定這塊地現在能做什麼) 能不能做你想做的事、要不要辦變更、變更流程要走多久。
  • 要盯的是中央指定、全國一併公告的那一天(〈三個誤會〉第二則講過為什麼)。查到縣市之後,把你那個縣市地政或城鄉發展主管機關的公告頁設成書籤,每季看一次就好。
  • 找誰談:
    • 想蓋、想開發 → 建築師。
    • 繼承、分割、過戶、權利問題 → 地政士 (代書)
    • 農地要農用、要蓋農業設施 → 你那個縣市的農業局(處)。
    • 要辦分區或編定變更 → 只有縣市政府受理,別人說了都不算。
提醒:草案在審議過程中還會變動,公告後才是定案。所以第 3 步要排的是「多久之內要有結論」,不是「哪一天去辦」。
照你謄本上的字走

你是哪一種

標示部兩欄 =有記載

非都市土地

例如使用分區寫「特定農業區」「一般農業區」「山坡地保育區」「森林區」「鄉村區」,使用地類別寫「農牧用地」「甲種建築用地」「林業用地」這一類。

這就是這次要換軌的那一塊。〈查詢三步驟〉的第 2、3 步請照著走完,並把公告進度列入追蹤。

標示部兩欄 =空白

先確認是哪一種空白

空白有兩種:都市土地,或非都市土地但尚未編定。請櫃檯幫你確認過再往下走。

確認是都市土地 → 這一輪的分區換軌不直接改你的管制,想知道能蓋多高、能蓋多滿(容積率與建蔽率),要查的是「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」,向你那個縣市政府的都市發展主管機關申請。
確認是尚未編定 → 請照左邊「非都市土地」那一欄走,並問櫃檯要不要申請補辦編定。

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7條附表三,使用分區內各種使用地變更編定原則表,紅框標出上方使用分區欄與左側使用地類別欄 1 2
你要對的是這兩軸 謄本上那兩欄,在法規裡就是這張表的兩個方向。① 橫的這排是使用分區:特定農業區、一般農業區、鄉村區、工業區、森林區、山坡地保育區、風景區、河川區、特定專用區。② 直的這排是使用地類別:甲乙丙丁種建築用地、農牧用地、林業用地等等。拿你謄本上的兩個字各找一次,交叉點上的「+」是允許依本規則申請變更編定、「×」是不允許。看得懂這張表,不等於你那筆地就辦得成——實際能不能辦,只有縣市政府受理審議說了算。 出處: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27 條附表三「使用分區內各種使用地變更編定原則表」,全國法規資料庫。法規附表依著作權法第 9 條不得為著作權標的。擷取日期 2026-08-28。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D0060013
最多人漏掉的那一塊

地上有東西怎麼辦

地上有農舍、資材室 (放農具、肥料的小屋)、鐵皮工廠,或被鄰居走成一條路——這是三十年沒動的土地最常見的狀況,也是最多人不敢問的一題。怕一問,就把自己問出問題來。

先講一件會讓你鬆一口氣的事。國土管理署在分區圖系統上寫得很明白:

「即使土地未來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,如於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前,已取得區域計畫法同意的使用項目及使用強度都會予以確保。」

所以真正要做的是「把當年的紙找出來」

關鍵字是已取得同意。有沒有那張紙,決定你是「既有合法使用」還是「說不清楚」。請在家先找這四樣:

四樣都找不到也不用慌,這不代表就是違建。帶著身分證去地政事務所問一句「這塊地上有沒有登記過建物」,先確認有沒有建物登記;再看要不要找建築師或地政士往下追。合法既存的使用與新管制之間怎麼銜接,屬於個案認定,不是網頁上能替你判斷的事。

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國土功能分區圖展示資訊查詢系統「注意事項」第二點「確保既有合法使用之項目及其強度」原文|查證日2026-08-28(該段原文可在本頁〈查詢三步驟〉第 2 步第一張圖的視窗裡看到)
https://nluz.nlma.gov.tw/ex3s/

還有一種情況要另外處理:地被走成既成道路、或被鄰居占用。這牽涉到通行權與相鄰關係,跟分區換軌是兩條線,請直接找律師或地政士。

遇到這些先別急著簽

看到這些先停手

勾起來的是還沒確認的

自我檢核表

勾選的意思是「這一項我還沒弄清楚」。勾越少代表你越有底,弄清楚一項就把勾拿掉。這張表會記在你這台裝置上,關掉再打開還在。

還沒開始也沒關係。先從〈查詢三步驟〉的第 1 步去調謄本,第 1、2、3 項通常會一起解決。
全部是官方或半官方入口

官方入口

各縣市核發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的機關與規費不同,以你那個縣市政府的公告為準。

查完之後才會卡住的那幾題

常見問題

這塊地還登記在我過世的父親名下,我查得到嗎
查得到,而且比你想的簡單。只想知道是都市計畫內還是計畫外:申請第二類謄本就好,任何人都能申請,標示部的使用分區、使用地類別、面積、地號全部看得到。要完整資料(第一類):你是繼承人,屬於依法令得申請的人,臨櫃辦最單純,帶被繼承人的除戶戶籍謄本、能證明你是繼承人的戶籍謄本,加上你自己的身分證正本;線上申領有沒有辦法驗證繼承人身分,各系統規定不同,先打客服 0800-080-212 問清楚。另外順便問櫃檯這一句,比查分區更要緊:「這塊地的繼承登記辦過了嗎?」地放三十年沒動,很多時候名字還在長輩身上,這件事有法定期限,逾期會有罰鍰。
我家的地在都市計畫區內,那我完全不用管嗎
土地使用管制這一塊,仍依都市計畫法辦理,這一輪的分區換軌不會直接改你的容積率與建蔽率。不過同法第 8 條規定都市計畫要遵循國土計畫,第 16 條也規定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,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要按國土計畫的指導辦理擬訂或變更。所以答案是:這一輪不急,但別當成永遠沒事。
分區圖公告以後,我原本的農舍、資材室會不會變違建
國土管理署的原則是:在分區圖公告前已取得區域計畫法同意的使用項目及使用強度,都會予以確保。所以關鍵在你手上有沒有那張「同意」的文件。合法既存的使用與新管制之間怎麼銜接屬於個案認定,要看建照、使用執照、容許使用同意文件與實際使用狀況,沒辦法在網頁上替你判斷,也不該拿別人的案子套。請照〈地上有東西怎麼辦〉那一節先把文件找齊,再問你那個縣市的主管機關,或委任地政士、建築師確認。
現在查到的分區,跟以後正式公告的不一樣怎麼辦
草案在審議過程中本來就可能調整。公告前會有法定的公開展覽與陳情程序,那是表達意見的正式管道。所以查到之後真正該做的,是把你那個縣市的公開展覽與審議進度列入追蹤,而不是把草案當定案。
土地要賣,該在公告前賣還是公告後賣
沒有一體適用的答案。決定價格的不是「公告」這個動作本身,是你那塊地被劃進哪一區、現行編定能做什麼、以及買方要拿它做什麼。先把〈查詢三步驟〉的第 1、2 步做完,手上有分區與編定的事實,才談得上時機。凡是動到金額、稅負與履約條件的判斷,請一併問地政士與稅務機關。
每一條都可以自己點開對

查核依據

  1. 全國法規資料庫|國土計畫法(民國 114 年 1 月 20 日修正公布)第 3、8、16、23、45 條
  2. 全國法規資料庫|國土計畫法沿革(民國 114 年 1 月 20 日修正公布第 7、8、23、35、45 條)
  3. 立法院|國土計畫法修正部分條文(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三讀,第 11 屆第 2 會期第 15 次會議)
  4. 內政部|立法院通過國土計畫法延期上路(新聞稿,說明延的是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)
  5.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|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功能分區圖展示資訊查詢系統(三階段分頁、報部版與公展版、既有合法使用確保原則)
  6.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|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
  7. 內政部地政司|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(門牌反查地號)
  8. 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
  9.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|網路申領電子謄本說明(帳號、費用與服務時間)
  10. 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|地籍謄本收費標準
  11.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|新制三類謄本(第一、二、三類申請資格與隱匿範圍)
  12. 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(地址、電話、辦公時間與管轄區域)
  13. 中央社|內政部審竣臺北市國土功能分區圖,全國剩桃園未完成(民國 115 年 6 月 16 日)

最後講一句人話

上面講了三個步驟、一堆欄位名稱跟官方網址。但說真的,那些都不是重點。

那塊地對你來說,從來就不只是一塊地。它可能是爸媽當年一分一分省下來的,是家裡為它吵過又和好的那幾次,是你嘴上不說、心裡卻一直記著要留給孩子的那一份。

會點開這一頁,多半也不是因為你想懂法規。是因為那塊地放在心上很久了,你只是不想在該做決定的那天,發現自己什麼都不知道。

你要的從來不是「把分區查清楚」。你要的是——有一天孩子問起這塊地,你答得出來。

答得出它是什麼、能做什麼、不能做什麼,以及當年為什麼留著。

地放著不會壞,會換的是規則。而規則這種東西,查得到,就不可怕。

願你家那塊地,在你想用它的那一天剛好幫得上忙;也願你在那一天,是家裡最清楚狀況的那個人。

同一張謄本,還能看出這些

接下來看哪一頁

這一頁只用到謄本的標示部那兩欄。同一張紙上的另外兩段——寫誰的名字的「所有權部」、寫有沒有抵押的「他項權利部」——是另外幾題,各有一頁。

免責聲明

這一頁能幫你把方向抓對,也能讓你走進地政事務所的時候知道要問什麼。但每一塊地的狀況都不一樣——真的要動手之前,還是找專業的人幫你看過一次,那一趟不會白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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