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志宏(阿宏)|買房透視器
電子名片
34 條買房避坑攻略+潛藏式電子問卷

買房最怕的不是買貴
是買錯了還不知道

先把漏水、事故屋、坪數公設、行情出價與簽約流程看懂,再按下按鈕完成買房 20 問,整理出真正適合你的購屋方向

買房第一道防線
放棄「完美房子」的幻想
預算範圍
理想條件
可接受的缺點
真正能買的房

34 條買房避坑攻略

每一區都可以點開查看,內附自繪示意圖與細節圖,先拿乾貨,不先逼你填資料

01立體看屋與情緒判斷+
圖 1|同一間房,三個時段看到的是三種真相示意圖
白天 把燈全關再看採光 開燈會高估自然光 晚上 聽鄰居、車聲、店家 白天聽不到的都在這 下雨天 看滲水、看排水 乾的時候看不出來 只看過一次,等於只看過三分之一
出處:阿宏自繪示意圖,內容對應本區攻略第 3、7、28 條,屬看屋實務建議,非法規條文。查證日 2026-09-01。
#1
看屋不要只聽優點缺點要自己查、自己看、自己比對
#2
嫌惡設施要看時段市場、學校、宮廟與交通,不同時間感受差很多
#3
看完一定要自己再跑一次白天、晚上、尖峰與下雨天都可能看到不同真相
#7
採光一定要關燈看燈全開時,很容易高估自然採光
#8
喜歡,不等於要立刻出價先回家用預算、條件與風險重新檢查
#28
看房最好分三次白天看採光、晚上看鄰居與噪音、下雨天看滲排水
02漏水、壁癌與外牆+
圖 2|漏水與壁癌的五個熱點,看屋時眼睛往這裡放示意圖
樓上住戶/屋頂 樑 浴室 /陽台 窗 外牆 1 2 3 4 5
  1. 1天花板與樑的交界 樓上排水管或屋頂防水層失效時,水最常先從這條線滲出來
  2. 2窗框四個角 外牆的雨水沿窗框收邊往內走,四個角是整面牆最脆弱的位置
  3. 3牆角與踢腳板 油漆鼓起、粉化、剝落,通常代表牆體長期含水,不是只有表面問題
  4. 4浴室與陽台的共壁 防水層失效會滲到背面那一間房,先看衣櫃背後那面牆
  5. 5外牆本身 生苔、水漬、磁磚剝落,或某一面特別新(可能剛補過),室內室外要一起看
出處:阿宏自繪示意圖,位置對應本區攻略第 4 至 6 條與補 1。為什麼不能只信屋主勾選:不動產說明書的「是否有滲漏水情形」是法定應記載項目(內政部〈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〉(115 年 4 月 1 日生效版)成屋部分明列「是否有滲漏水情形,若有,應敘明位置」與「是否曾發生…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」(內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)),且說明書提供解說前應經委託人簽章(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》第 23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)——那是屋主的填載與告知,性質上不是專業檢測報告。查證日 2026-09-01。
圖 2-1|細節圖:牆面該認的三種徵兆長什麼樣細節圖
側光照過去最明顯 舊 新 水痕 膨拱 色差 邊界暈開的黃褐圈 漆面鼓起、敲起來空 只有一塊特別新 三種都不是裝潢問題,是水還在走的證據
出處:阿宏自繪示意圖,依本區攻略第 5、6 條與補 1 的判讀重點繪製。外觀徵兆僅供看屋初判,實際成因需由防水或土木專業現場檢測認定。查證日 2026-09-01。
#4
不能只相信屋主勾選現況說明書是屋主認知,不是專業檢測報告
#5
看牆角、天花板與窗框注意水痕、膨拱、裂縫與油漆色差
#6
壁癌不是單純外觀問題可能代表滲水、防水層失效或牆體濕氣過重
補1
室內外要一起看外牆生苔、水漬、磁磚剝落,或某面牆特別新,都要提高警覺
03事故屋與資訊斷層+
圖 3|關於這間房的資訊,其實分成三層示意圖
1 屋主知道,而且法規要求要講 滲漏水、非自然死亡,都是明文要求要揭露的項目 2 屋主沒講,但文件查得到 建物謄本、使用執照、登記次序、實價登錄 3 資訊斷層:文件上不會有 年代久遠、住戶更替,紙上留不下痕跡的事 第三層只能靠問:資深保全、里長、附近老店家
出處:阿宏自繪示意圖,第 1 層的法定範圍依 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》第 23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 與 內政部〈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〉(115 年 4 月 1 日生效版)成屋部分明列「是否有滲漏水情形,若有,應敘明位置」與「是否曾發生…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」(內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);第 2 層對應本頁圖 4 的謄本查證;第 3 層屬實務經驗,非法規範圍。查證日 2026-09-01。
#9
揭露有法律與知情範圍不是你介意的事情,都一定會寫在說明書上
#10
年代越久越難查老屋鄰居更替,早期事件可能形成資訊斷層
#11
自己問管理員與鄰居比起直接問「有沒有死過人」,可改問是否曾有警消大動作處理
補2
問對人、問對問題資深保全、里長與附近老店家,常比網路更快掌握社區脈絡
04一手屋與產權查證+
圖 4|建物登記謄本分三部,各自回答不同的問題示意圖
建物登記謄本 結構示意,非真實謄本 1 標示部 建物門牌 建築完成日期 層次面積・總面積 附屬建物・共有部分 權狀上的坪數,就是從這一部拆出來的 2 所有權部 登記次序 登記原因 原因發生日期 所有權人 轉手過幾次、什麼時候過的,看這一部 3 他項權利部 權利種類(抵押權) 權利人 擔保債權總金額
  1. 1標示部 回答「這間房有多大、什麼時候蓋好」 專有部分(權狀與實務上稱主建物)、附屬建物、共有部分是分開登記的,加起來才是權狀總坪,拆法見下一區圖 5
  2. 2所有權部 回答「這間房過幾手」 看登記次序知道換過幾個所有權人,再把原因發生日期跟標示部的建築完成日期對一次,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一手屋
  3. 3他項權利部 回答「這間房背了什麼」 抵押權設定的是最高限額,不等於屋主現在實際欠的錢,兩者常差很多,細節見他項權利防雷懶人包
出處:阿宏自繪結構示意圖,非任何一份真實謄本,圖上不含任何個人資料。三部式結構與欄位名稱依 《土地登記規則》第 16 條「登記簿用紙…應分標示部、所有權部及他項權利部」(全國法規資料庫),欄位名稱對照新北市政府地政局〈謄本介紹〉(地政局頁面)。查證日 2026-09-01。
圖 4-1|細節圖:「真一手屋」是拿同一份謄本的兩個日期對出來的細節圖
同一份建物登記謄本,兩個日期分別在不同部 標示部 所有權部 建物門牌 建築完成日期 層次面積・總面積 登記次序 原因發生日期 所有權人 對 兩個日期對得起來,才有機會是真的一手屋
  1. 1建築完成日期在標示部 這是這棟建物蓋好的時間點,不必另外調使用執照就查得到
  2. 2原因發生日期在所有權部 這是現任所有權人「怎麼來的、什麼時候來的」,登記原因會寫買賣或繼承
  3. 3登記次序告訴你換過幾手 口頭說「一手屋」不算數,登記順序才算數。兩個日期差很多,中間通常過過手
出處:阿宏自繪對照示意圖,非任何一份真實謄本,圖上不含任何個人資料。欄位名稱與所屬部別依 《土地登記規則》第 16 條「登記簿用紙…應分標示部、所有權部及他項權利部」(全國法規資料庫),欄位名稱對照新北市政府地政局〈謄本介紹〉(地政局頁面)。查證日 2026-09-01。
#12
「一手屋」不一定是真一手真正一手屋通常是直接向建商或原始起造人購買,且未曾過戶
#13
要看登記資料比對建物謄本、原因發生日期與使用執照竣工日期
#14
查登記次序想知道過了幾手,不能靠口頭說法,要查登記順序
05權狀坪數、公設與陽台外推+
圖 5|權狀上的坪數,是四段加起來的示意圖
權狀總坪數 主建物 附屬 共有部分 車位 日常真正走得到的空間 權狀坪數,不等於室內可用坪數
  1. 1主建物 室內主要的居住空間,這一段才是你天天在用的(法規用語是「專有部分」)
  2. 2附屬建物 陽台、雨遮這類附著在主建物上的部分,登記在權狀裡,但不是室內空間
  3. 3共有部分(一般說的公設) 門廳、梯廳、機房、管理空間、車道都可能被分攤進來,要問清楚買到的是哪些
  4. 4車位 有登記才會出現這一段。沒買車位也可能被分攤到車道面積,這是兩件事,要分開確認
出處:阿宏自繪結構示意圖。圖中四段的寬度只表達「有這四段」,不表達比例——實際比例逐案差異極大,本圖不代表任何一間房的真實數字。三段式面積登記依 《土地登記規則》第 80、81 條與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》第 273、283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。查證日 2026-09-01。
圖 5-1|細節圖:陽台外推多出來的空間,權狀上沒有細節圖
原始格局 陽台外推後 室內 陽台 權狀:主建物+附屬建物 室內 外推 的部分 權狀:完全沒有變 用得到,不代表買得到——外推的部分沒有登記進權狀
出處:阿宏自繪平面示意圖,非任何實際物件格局。陽台外推屬未經核准之建造行為,依 《建築法》第 25 條、第 86 條第 1 款與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》第 2、5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 認定與處理;個案是否列報拆除以主管建築機關認定為準。查證日 2026-09-01。
#15
幾乎沒有真正零公設多數產品只是公設低,不代表完全沒有共有部分
#16
權狀坪數不等於室內可用坪數主建物、附屬建物與共有部分要分開看
#17
在意坪效就實際丈量用家具尺寸或請設計師丈量,比想像更可靠
#18
問清楚公設買到什麼門廳、機房、梯廳、車道、管理空間,都可能被分攤
#19
沒買車位也可能分到車道要確認地下室與車道面積分攤是否合理
補3
陽台外推不是免費空間可能涉及違建,拆除或重建時仍以合法權狀面積為準
06行情、銀行鑑價與出價+
圖 6|三個價格互相不等於,各自決定不同的事示意圖
銀行鑑價 成交行情區間 開價 價格 決定你貸得到多少 決定合理出價位置 是起點,不是終點 各銀行自行鑑價 實價登錄多筆交叉比對 賣方委託的價格 開價不等於成交價;鑑價低於成交價,差額要自備
  1. 1成數是用「較低者」去乘,不是用成交價 貸款成數上限的計算基準,中央銀行明訂為「鑑價金額與買賣金額較低者」——買貴了不會讓你貸得比較多
  2. 2鑑價怎麼鑑,沒有官方統一標準 多數本國銀行由行員自行鑑價,外商與保險公司多委外;但成數上限受中央銀行規定拘束
  3. 3行情要多筆交叉比對 實價登錄是法定申報資料,單看一筆容易被個案條件帶偏,同社區、同時期、多筆一起看
出處:阿宏自繪示意圖,三個位置只表達「這是三個不同的數字」,不表達任何實際金額或高低幅度。實價登錄與申報登錄義務見 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;成交案件申報登錄義務依《平均地權條例》第 47 條第 2 項。鑑價與貸款成數依 中央銀行〈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〉明訂貸款成數上限之計算基準「應以原貸金融機構之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為準」;鑑價方法本身查無官方統一標準(中央銀行)。查證日 2026-09-01。
#20
行情不能只聽口頭說法自己查實價登錄,留下可比對的書面資料
#21
至少交叉比對三種來源官方實價登錄、比價平台與社區成交資料一起看
#22
先查銀行鑑價貸款成數通常看鑑價,不是只看成交價
#26
不要只問底價改問合理成交區間與可能談判位置
#27
出價要先留加價空間先抓行情天花板,再規劃自己的談判節奏
補4
底價是心理期待,不是市場價值同社區近半年成交上下約 5%,可作為初步談判區間,不代表保證成交
07斡旋、簽約與交屋+
圖 7|從看到房子到拿到鑰匙,退場點只有前面那一段示意圖
1 2 3 4 5 6 7 8 拿到不動產說明書並看完 下斡旋金 或 用要約書 屋主簽名同意 等於成交 簽約 用印 完稅 尾款交付、銀行撥款 點交、交屋 不是簽約後才補看 二擇一,經紀業應告知你可以選要約書 從這一秒起,就進成交流程了 撥款前,家具清空再看最後一次 家具家電拍照列冊、註明品牌型號 以下為制式交易流程
  1. 2斡旋金與要約書是二擇一 經紀業要收斡旋金之前,應以書面告知你可以選擇改用內政部版要約書,不是只有一條路
  2. 3屋主同意的那一秒就綁住了 所以下斡旋之前就要有「真的會買」的準備,不是先丟了再想
  3. 7撥款前的最後一次看屋,最容易看到真相 家具清空後,原本被櫃子擋住的牆、被地毯蓋住的地板都露出來了
出處:阿宏自繪流程示意圖。說明書解說義務依 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》第 23 條「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,應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」(全國法規資料庫);斡旋金與要約書二擇一之告知依 《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之規範說明》第 9 點——向買方收取斡旋金前,未以書面告知「買方得選擇支付斡旋金或採用內政部版要約書」,構成欺罔行為並違反《公平交易法》第 25 條(公平交易委員會)。個案流程與順序仍以實際契約約定為準。查證日 2026-09-01。
#23
下斡旋前先拿不動產說明書不要等到簽約後才補看關鍵資料
#24
下斡旋前要有成交準備屋主一旦接受,就可能進入成交流程
#25
撤斡旋最好親自處理避免送達時間與是否已簽收的爭議
#29
撥款前最後一次看屋家具清空後,更容易看出原本被遮住的問題
#30
家具家電要白紙黑字拍照列冊、註明品牌型號與交付狀態

買房透視器|口袋檢查清單

1跨時段驗證,日夜雨天都要看
2看窗框、牆角、壁癌與外牆水痕
3查謄本與登記次序,不迷信話術
4拆解權狀與公設,丈量實際空間
5實價+鑑價抓區間,不死問底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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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乾貨,再做你的買房 20 問

問卷不會直接攤在頁面上,只有按下按鈕才會開始,一題一題回答,最後整理出購屋階段、財務準備度與最需要補強的風險

阿宏買房 20 問 第 1 題/共 20 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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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卷只是初步整理,真正要出價前,還是要回到物件、行情、貸款與文件逐項確認

阿宏賣房不賣夢,陪你完成夢,但不陪你做錯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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